财政部《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》中提到,为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,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,现提前下达你省2025年水污染防治资金,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工作,水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60亿元。其中四川分配到的金额为12.2052亿元。
通知中明确,要加强资金管理,专款专用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,按照“资金跟着项目走”的原则,做好项目储备工作,尽快形成有效投资,避免“资金等项目”。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。
同时,水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,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,并保持“追踪”标识不变,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,加强日常监管,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